中来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6,548,121.8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8,097,408.61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母公司按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809,740.86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7,287,667.7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69,482,325.59元,扣除2022年度现金分红43,585,094.32元,年末合计未分配利润623,184,899.02元。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89,627,3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8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50,368,575.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2023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实施本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合理性及与公司成长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作出的,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时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其他说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