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来股份: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4年11月3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六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2020年7月16日召开的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7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股份来源及数量
(1)股份来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
(2)股份数量:162,623股,系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在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后,股票数量相应增至为227,6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存续期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出售部分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剩余持有公司股份数91,67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
3.存续期及锁定期
(1)存续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2020年11月4日)起48个月,至2024年11月3日期满。
(2)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2020年11月4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三期解锁,最长36个月。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尚未全部出售完毕。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股本总额1%的情形,未出现持有的公司股份用于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数91,67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持有人会议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2.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本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所持全部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本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所持全部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将持续关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