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查股网  2024-05-22  中来股份(300393)公司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179号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报告期内,你公司主要从事光伏组件、电池、光伏应用系统及背板业务,营业收入122.59亿元,同比增长28.01%,其中电池业务营业收入4.79亿元,同比增长889.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5.27亿元,同比增长31.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46亿元,同比增长207.31%,由负转正,其中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46亿元。你公司光伏营业成本中的直接人工费用同比下滑14.71%,请你公司:

(1)说明报告期内电池业务大幅增长的原因,并结合技术路线、毛利率、同行业可比公司、市场规模、竞争状况、主要客户、在手订单等,说明该业务大幅增加的合理性和可

持续性。

(2)结合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收付款信用政策情况,详细说明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高、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3)结合业务开展情况、人员安排等,量化分析直接人工费用下滑的合理性,并说明相应变动趋势是否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相匹配,是否存在少计成本费用的情形。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报告期内,你公司开展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由公司向上海源烨提供分布式电站EPC服务。你公司把持有上海源烨的股权作为为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报告期内追加投资1.65亿元,确认投资损益-1,787.82万元。报告期内,上海源烨实现营业收入10.86亿元,净利润2.57亿元。请你公司:

(1)说明报告期内上海源烨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上述EPC业务的收入确认方式、销售回款政策、合同主要条款、毛利率情况,对比你公司光伏EPC同类业务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收入确认及毛利率是否合理。

(2)详细说明投资收益的计算过程和依据,并结合上海源烨的经营状况,分析该投资收益计算的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报告期内,你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占比为51.95%,其中关联方销售占比为31.13%。请你公司:

(1)列示前五名客户的名称、销售产品、合作时间、成立时间,并说明近三年主要客户是否发生重大变动。

(2)说明关联方销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具体的关联关系、销售产品、毛利率、在手订单等,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你公司对该关联方销售是否存在重大依赖,相关交易是否存在其他的利益安排。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报告期末,你公司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产生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22.78亿元,计提坏账准备2.22亿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业务开展情况和新增规模,截止报告期末的累计回款额、累计应回款额以及逾期回款情况,说明按该回款进度收回全部销售总价所需年限,公司前期测算回款年限与实际回款情况是否一致,相关估计、假设是否谨慎、合理,并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为23.06亿元,其中受限货币资金4.67亿元,主要用途为质押以开具票据、信用证、保函;短期借款为23.66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2.6亿元,长期借款为24.84亿元。请你公司:

(1)具体说明上述票据、信用证、保函的债务规模和用途,是否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如需),是否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或变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资金的情况,是否存在其他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

(2)结合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等情况,说明在货币

资金相对充足的情况下,借入大额有息负债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商业惯例,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对外财务资助情形。

请会计师说明就货币资金真实性履行的审计程序和结论。

6.前期,你公司披露终止硅基项目的公告,公告称因项目落地化工园区尚无切实可行方案,投资协议未能满足生效条件,同时光伏行业市场环境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硅基项目可行性发生了重大变更。请你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变化,说明前期项目规划是否合理、审慎,对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利用大额对外投资炒作股价的情形。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6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4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