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来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担保额度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等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来民生”)、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中来光电”)、全资子公司山西中来光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中来光能”)顺利地向银行申请办理融资/授信业务,近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分别签署了担保合同。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本次担保金额 | 截至目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 已审议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
公司 | 苏州中来民生 | 60,000 | 200,671 | 115,000 |
泰州中来光电 | 20,000 | 130,381.61 | 260,000 | |
山西中来光能 | 20,000 | 429,853.90 | 100,000 |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被担保方均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营业务正常,公司能够控制其经营管理,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BZ032424000278)
公司为苏州中来民生在2024年5月22日至2025年3月12日期间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等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6亿元,担保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范围为债权本金、利息等费用。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BZ141424000325)
公司为泰州中来光电在2024年5月17日至2025年1月16日期间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申请授信等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2亿元,担保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范围为债权本金、利息等费用。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TY13(高保)20240001)
公司为山西中来光能在2024年4月12日至2025年4月12日期间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授信等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2亿元,担保期间为三年,担保范围为债权本金、利息等费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1,776,615.09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余额为797,795.8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0.63%。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总余额为1,108.3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BZ032424000278);
2.《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BZ141424000325);
3.《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TY13(高保)20240001)。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