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孚通信: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完毕的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
完毕的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凯荣先生持有公司8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1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文太先生持有公司2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55%),因其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即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8月19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窗口期不减持),陈凯荣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0054%),吴文太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4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0014%)。
近日,公司收到陈凯荣、吴文太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陈凯荣先生共计减持所持有天孚通信股份21,000股,占天孚通信总股本比例0.0053%,吴文太先生共计减持所持有天孚通信股份5,400股,占天孚通信总股本比例0.001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凯荣、吴文太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实
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数量占天孚通信总股本的比例 | 股份来源 |
陈凯荣 | 集中竞价 | 2024-05-20 | 143.0851 | 21,000 | 0.0053% | 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
吴文太 | 集中竞价 | 2024-05-20 | 144.3000 | 5,400 | 0.0014% | |
合计 | 26,400 | 0.0067% |
注:上表中计算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时,尾数进行四舍五入计算。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天孚通信总股本的比例 | 股数(股) | 占天孚通信总股本的比例 | ||
陈凯荣 | 合计持有股份 | 84,000 | 0.0213% | 63,000 | 0.016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000 | 0.0053%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3,000 | 0.0160% | 63,000 | 0.0160% | |
吴文太 | 合计持有股份 | 21,600 | 0.0055% | 16,200 | 0.004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400 | 0.0014%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6,200 | 0.0041% | 16,200 | 0.0041% |
注:上表中计算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时,尾数进行四舍五入计算。
二、其他相关情况
1、陈凯荣、吴文太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陈凯荣、吴文太先生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陈凯荣、吴文太先生本次减持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3、陈凯荣、吴文太先生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全部实施完毕,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三、备查文件
1、陈凯荣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吴文太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