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孚通信: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4-027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为:公司拟以截至目前总股本394,886,7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394,886,777.00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公司拟以截至目前总股本394,886,77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157,954,711股,本次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552,841,488股(注: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或归属、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而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将遵循“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2、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394,886,777股增加至395,651,201股。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调整现金分红总额”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95,651,2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95,651,201.00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公司以现有总股本395,651,20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158,260,480股,本次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553,911,681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95,651,2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0.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9.0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95,651,201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53,911,681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
5月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4年5月3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785 | 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 | 07*****113 | 朱国栋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22日至登记日:2024年5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4年5月30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股数(股) | 比例 | 资本公积转增股(股) | 股数(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6,171,156 | 9.14% | 14,468,462 | 50,639,618 | 9.14%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359,480,045 | 90.86% | 143,792,018 | 503,272,063 | 90.86% |
三、总股本 | 395,651,201 | 100.00% | 158,260,480 | 553,911,681 | 100.00% |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553,911,681股摊薄计算,2023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1.3177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695号
咨询联系人:陈凯荣、蒋莉莉
咨询电话:0512-66905892
传真电话:0512-66256801
十、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