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孚通信: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完毕的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完毕的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孚通信”)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志弘先生因其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8月19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4,800股(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0620%。2024年5月30日,公司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因王志弘先生在上述年度权益分派前减持了300股,故根据相关规则,在公司实施年度权益分派后,王志弘先生拟减持股份数量由244,800股调整为342,600股(包含年度权益分派前已减持的300股)。近日,公司收到王志弘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王志弘先生共计减持所持有天孚通信股份309,673股,占天孚通信总股本比例
0.055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志弘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实
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数量占天孚通信总股本的比例 | 股份来源 |
王志弘 | 集中竞价 | 2024-6-5 | 90.3938 | 309,373 | 0.0559% | 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与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以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
集中竞价 | 2024-5-20 | 142.9100 | 300 | 0.0001% | ||
合计 | 309,673 | 0.0559% |
注:上表中计算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时,尾数进行四舍五入计算。上表中计算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天孚通信总股本的比例 | 股数(股) | 占天孚通信总股本的比例 | ||
王志弘 | 合计持有股份 | 979,490 | 0.2480% | 1,061,493 | 0.191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4,873 | 0.0620% | 33,029 | 0.006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34,617 | 0.1860% | 1,028,464 | 0.1857% |
注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5月22日上市流通,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总股本由394,886,777股变更为553,911,681股。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
注2:上表中计算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时,尾数进行四舍五入计算。上表中计算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情况
1、王志弘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王志弘先生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王志弘先生本次减持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3、王志弘先生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全部实施完毕,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因公司实施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三、备查文件
1、王志弘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