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瑞医疗: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396 证券简称:迪瑞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6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9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5月9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9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宜居路333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提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0 |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4.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6.00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9.00 |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以上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7、8、9、10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7、8、9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与前述登记文件一并送交公司,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函件或电子邮件应于2023年5月4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4日(9:00—11:30,13:0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宜居路3333号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国柱
电话:0431-81931002
传真:0431-81931002
邮箱:zqb@dirui.com.cn
通讯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宜居路3333号
邮政编码:130103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登记表格: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7、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396”,投票简称为“迪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9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股东账户 | 截至股权登记日收盘时的持股数量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是否委托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发言意向及要点: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
表决说明:
1、请将表决意见在每项议案后“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不填写或使用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2、若委托人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日期:
序号 | 议案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
100 | 总议案 | ||||
1.00 |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00 |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00 |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5.00 |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6.00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
7.00 |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8.00 |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9.00 |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
10.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11.00 |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