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防务:关于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进展公告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的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西安天伟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伟电子”或“乙方”)与国内军方某部(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订购合同》,签订的合同总金额为9,000万元人民币(军方暂定价),签订合同为日常经营性合同,无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关于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8)。
二、合同进展情况
天伟电子于近日,收到甲方上级机关《关于开展某型便携式防空导弹情报指挥系统升级改造的通知》文件(以下简称“通知”),甲方上级机关经过组织论证,对应对未来低空防空作战的技战术指标进行了提升,增加了需求,对合同产品目标价格进行了调整、上浮,但是鉴于甲方对年度订购计划单价已批复,合同金额暂不作调整,最终合同执行金额以军审价为准。
此次甲方上级机关下发的通知文件是对合同项目执行的总体文件,主要是对项目时间周期、价格经费、技战术指标等项目执行安排进行统筹明确。根据通知要求的项目执行周期,天伟电子上述合同项目计划的交付进度将进行调整,就调整事宜,天伟电子与甲方进行了沟通协商。2022年12月29日,天伟电子收到甲方审核的《关于订购合同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经双
方协商,对原定的交付进度进行了修改,由2022年12月30日前调整为2023年12月31日前,《订购合同》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天伟电子将按甲方要求开展合同履行的后续工作,按照《补充协议》约定推进项目交付。
三、本次调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3.鉴于该合同项目执行周期发生调整,合同产品暂未实现交付,预计2022年度暂不确认收入,该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及其它相关说明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合同方政策、经营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次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内军方某部,公司已按照行业管理规定对相关信息进行了脱密处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开展某型便携式防空导弹情报指挥系统升级改造的通知》;
2.《关于订购合同的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