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防务: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5  天和防务(300397)公司公告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7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2-240号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防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天和防务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天和防务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天和防务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天和防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天和防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天和防务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龚则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587,31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29元,共计募集资金589,999,985.19元,坐扣承销费用14,749,999.63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75,249,985.56元,已由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86,257.6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73,363,727.9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3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序号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A573,363,727.9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325,088,274.47
利息收入净额B2446,500.23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58,442,305.35
项 目序号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C21,674,969.4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383,530,579.82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2,121,469.63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191,954,617.7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191,954,617.77
差异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102495592497621.15
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102895551987122,435,557.5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开发区支行45683010010036101069,518,439.11
合 计191,954,617.7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保证公司正常运营流动资金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573,363,727.9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8,442,305.3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83,530,579.8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5G环形器扩产项目225,661,000.00225,661,000.0028,722,305.35103,722,305.3545.962024.6不适用不适用
旋磁铁氧体生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96,222,200.0096,222,200.0028,000,000.0028,000,000.0029.102024.6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268,116,800.00251,480,527.961,720,000.00251,808,274.47100.1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 计590,000,000.00573,363,727.9658,442,305.35383,530,579.82

5G2020720218

5G2022422

202362023421

2024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5G环形器扩产项目及旋磁铁氧体生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差异327,746.51元,系使用账户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328,367.66元(含该账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余额621.15元)用于补充主营业务相关日常营运资金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