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防务: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军强)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任军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经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正式选举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本人作为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报告期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2次,亲自出席了2次,不存在委托出席、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在任职期间,本人秉承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公司在2022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详细了解了公司经营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序号 | 会议召开时间 | 会议名称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2年9月16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 | 2022年10月24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部门,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主要工作如下:
(一)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定期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在报告期内,认真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定期报告等事项,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及时地提出了自己专业性的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二)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管理层的履职情况和任职资格进行充分地审查,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建议,勤勉的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并通过面谈、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紧密联系,了解公司内部规范运作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风险。对提交每一个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等,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为加深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与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并与其他独立董事保持交流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一)2022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2022年度,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2022年度,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2023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职,切实担负起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持续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地参与公司治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2022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在此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工作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
独立董事:任军强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