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防务: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7 证券简称:天和防务 公告编号:2023-043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和防务”)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前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龚则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8,587,311股,发行价格为15.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89,999,985.19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73,363,727.96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8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第2-33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注册稿)》,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5G环形器扩产项目、旋磁铁氧体生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用途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5G环形器扩产项目 | 29,600.00 | 22,566.10 |
2 | 旋磁铁氧体生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1,500.00 | 9,622.22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26,811.68 | 26,811.68 |
合计
合计 | 67,911.68 | 59,000.00 |
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7,336.37万元,调整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25,148.05万元。
截止2023年9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192,948,736.04元(包括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智能通知存款余额70,188,892.37元,其余均为活期存款。
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时间 | 截止2023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营业部 | 102495592497 | 2021年 9月7日 | 261.93 |
西安天和智能微波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营业部 | 102895551987 | 2021年 11月9日 | 122,650,582.74 |
西安彼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开发区支行 | 456830100100361010 | 2021年 11月9日 | 70,297,891.37 |
合计 | 192,948,736.04 |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资金,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较低风险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产品)。
前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
组织实施和管理。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使用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购买相关产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较低风险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资金管理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在上述投资产品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
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公司投资产品与保管情况,定期对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前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
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天和防务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经发表独立意见予以认可,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天和防务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