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防务: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3-29  天和防务(300397)公司公告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4年3月29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和锁定期

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1年12月2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5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延长,完成购买日期延长至2022年12月2日;2022年7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变更为信托机构,公司已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了《云南信托-云昇2022-034号单一资金信托信托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自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29日,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的“云南信托-云昇2022-034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二级市场集中

竞价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2,15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成交总金额23,707,343元(不含相关交易费用),成交均价10.995元/股。

根据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1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买入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2022年9月30日至2024年3月29日。

二、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锁定期届满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的情况,授权资产管理机构/信托机构出售所购买的标的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买卖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2个月,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若所持资产全部变现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5)公司应当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6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若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确定依据、资金来源、股票来源、管理模式等发生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3.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除自行终止、提前终止外,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应当经管理委员会提议、持有人会议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