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凯材料: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

http://ddx.gubit.cn  2023-05-19  飞凯材料(300398)公司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

上市公司的名称: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飞凯材料股票代码:300398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飞凯控股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香港铜锣湾恩平道28号利园二期23楼2302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ZHANG JUSTIN JICHENG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云路199弄****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ZHANG ALAN JIAN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云路199弄****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夏时峰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1500弄****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五:张艳霞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菊盛路50弄****

股份变动性质:因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动以及主动减持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和《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凯材料”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飞凯材料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报告书是基于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既成事实情况进行编制。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8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6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7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飞凯材料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飞凯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飞凯控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ZHANG JUSTIN JICHENG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ZHANG ALAN JIAN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夏时峰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五张艳霞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号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飞凯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港币7,926元成立日期:2003年1月20日注册地址:香港铜锣湾恩平道28号利园二期23楼2302室注册证书编号:830489企业类型: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投资控股股东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股)股权比例
1ZHANG JINSHAN(张金山)3,59945.40%
2ANCHENG HOLDINGS,LIMITED2,32229.30%
3YUAN WANG(王媛)1,74622.03%
4RU ZHANG(张茹)1441.82%
5LILI WANG(王莉莉)580.73%
6XIAOGANG CAO(曹晓刚)570.72%
总股本7,926100.00%

2、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居留权兼职情况
ZHANG JINSHAN(张金山)董事美国美国任飞凯材料董事长及部分飞凯材料子公司董事长或董事、TAHOE INVESTMENT LIMITED董事、塔赫(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YUAN WANG (王媛)董事美国美国任飞凯美国有限公司总经理
许丽英董事中国中国 香港
罗广信董事中国中国 香港
黄徽徽董事中国中国 香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的最近五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飞凯控股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不存在受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基本情况

姓名:ZHANG JUSTIN JICHENG

国籍:美国

护照号码:56172****

通讯地址/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云路199弄****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是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基本情况

姓名:ZHANG ALAN JIAN

国籍:美国

护照号码:54991****

通讯地址/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云路199弄****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是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基本情况

姓名:夏时峰国籍:中国身份证件号码:310107**********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1500弄****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是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五基本情况

姓名:张艳霞国籍:中国身份证件号码:360429**********通讯地址/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菊盛路50弄****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系说明

ZHANG JUSTIN JICHENG、ZHANG ALAN JIAN与公司实际控制人ZHANGJINSHAN系父子关系;夏时峰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ZHANG JINSHAN先生系夫妻关系;张艳霞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ZHANG JINSHAN先生系兄妹关系。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中的一致行动人规定,飞凯控股与ZHANG JUSTINJICHENG、ZHANG ALAN JIAN、张艳霞以及夏时峰互为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ZHANG JUSTIN JICHENG、ZHANG ALAN JIAN、张艳霞以及夏时峰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实施回购公司股份计划、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或增加;以及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ZHANG JUSTIN JICHENG、ZHANG ALAN JIAN、张艳霞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致其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上述原因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计减少7.0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述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市场行情变化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8,465,763股,占当时总股本30.82%(以2021年9月3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剔除对应时点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514,096,167股为依据计算)。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4,699,029股,持股比例为23.79%(以2023年2月21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剔除对应时点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524,204,851股为依据计算)。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 (2021年9月3日)本次权益变动后 (2023年2月21日)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飞凯控股合计持有股份142,342,60427.69118,237,50422.56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142,342,60427.69118,237,50422.56
ZHANG JUSTIN JICHENG合计持有股份6,156,7171.202,156,7170.41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6,156,7171.202,156,7170.41
ZHANG ALAN JIAN合计持有股份6,156,7161.202,156,7160.41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6,156,7161.202,156,7160.41
张艳霞合计持有股份3,798,0360.742,136,4020.41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2,848,5270.551,602,3010.31
无限售条件股份949,5090.18534,1010.10
夏时峰合计持有股份11,6900.00211,6900.002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11,6900.00211,6900.002
合计持有股份158,465,76330.82124,699,02923.79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2,848,5270.55534,1010.10
无限售条件股份155,617,23630.27124,164,92823.69

注:1、上述“占总股本比例”分别以2021年9月3日和2023年2月21日公司总股本剔除对应时点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计算得出;

2、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均系四舍五入造成。下同。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期间,累计持股比例减少7.03%。具体变动

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变动期间权益变动方式持股变动数量(股)变动后持股总数(股)变动后持股比例(%)
飞凯控股2021/9/13-2021/11/22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减持-12,265,100130,077,50425.30
ZHANG JUSTIN JICHENG--6,156,7171.20
ZHANG ALAN JIAN--6,156,7161.20
张艳霞集中竞价减持-949,5002,848,5360.55
夏时峰--11,6900.002
小计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减持-13,214,600145,251,16328.25
信息披露义务人2021/9/3-2021/11/22公司可转债转股,因转股数量较少,被动稀释可忽略不计。-145,251,16328.25
飞凯控股2022/1/17--130,077,50425.30
ZHANG JUSTIN JICHENG大宗交易减持-2,500,0003,656,7170.71
ZHANG ALAN JIAN大宗交易减持-2,500,0003,656,7160.71
张艳霞--2,848,5360.55
夏时峰--11,6900.002
小计大宗交易减持-5,000,000140,251,16327.28
信息披露义务人2021/11/23-2022/1/17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140,251,16326.96
飞凯控股2022/5/18--130,077,50425.01
ZHANG JUSTIN JICHENG大宗交易减持-1,500,0002,156,7170.41
ZHANG ALAN JIAN大宗交易减持-1,500,0002,156,7160.41
张艳霞--2,848,5360.55
夏时峰--11,6900.002
小计大宗交易减持-3,000,000137,251,16326.39
信息披露义务人2022/1/18-2022/5/18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以及公司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137,251,16326.10
飞凯控股2022/5/27-2022/12/13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减持-11,840,000118,237,50422.49
ZHANG JUSTIN JICHENG--2,156,7170.41
ZHANG ALAN JIAN--2,156,7160.41
张艳霞集中竞价减持-712,1342,136,4020.41
夏时峰--11,6900.002
小计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减持-12,552,134124,699,02923.72
信息披露义务人2022/5/19-2022/12/13实施回购股份计划、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以及公司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增加。-124,699,02923.79
信息披露义务人2022/12/14-2023/2/21公司可转债转股,因转股数量较少,被动稀释可忽略不计。-124,699,02923.79

综上,在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权益变动比例减少7.03%。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就5%权益变动规定超比例变动2.03%,且应计入其下次5%权益变动范围中,即未来当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权益比例降至20.82%时,将再触及5%权益变动比例规定。

三、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情况

自2014年10月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至2023年2月22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两则公告前,公司控股股东飞凯控股权益变动事项累计发布四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于2018年12月17日、于2019年10月29日、于2021年9月2日披露的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72,2019-081,2021-106)。因对有关法规理解不充分,公司控股股东飞凯控股及公司在披露上述四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权益变动公告时,仅计算飞凯控股自身权益变动情况,未考虑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情况。经自查,发现于2021年9月2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中权益变动信息不完整,现将该次权益变动期间含一致行动人的全部权益变动情况补充如下: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在2019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至2021年9月2日因股份协议转让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时,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因主动减持、股份协议转让、一致行动人内部股份转让、增加一致行动人以及因公司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和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一致行动人范围发生变化,且合计持股比例累计减少7.44%。具体变动情况详见下表:

股东名称变动期间权益变动方式持股变动数量(股)变动后持股总数(股)变动后持股比例(%)
飞凯控股2019/11/20-2019/12/19--173,207,40433.46
王莉莉--12,313,4332.38
上海塔赫注1--5,756,9291.11
张艳霞集中竞价减持-1,687,9005,063,9360.98
小计集中竞价减持-1,687,900196,341,70237.93
飞凯控股2020/7/9-2020/9/18--173,207,40433.46
王莉莉--12,313,4332.38
上海塔赫--5,756,9291.11
张艳霞集中竞价减持-1,215,8003,848,1360.74
小计集中竞价减持-1,215,800195,125,90237.70
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2020/10/30-2020/11/10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持股比例被动增加。-195,125,90237.83
飞凯控股2020/11/23-2021/5/20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减持-4,864,800168,342,60432.63
王莉莉--12,313,4332.39
上海塔赫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减持-5,756,929
张艳霞集中竞价减持-50,1003,798,0360.74
小计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减持-10,671,829184,454,07335.76
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2020/12/28-2021/5/20实施回购股份计划,持股比例被动增加。-184,454,07335.90
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2021/6/3-2021/7/21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以及公司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184,454,07335.88
飞凯控股2021/7/28--168,342,60432.75
王莉莉非交易过户转让注2-12,313,433
ZHANG JUSTIN JICHENG非交易过户受让注26,156,7176,156,7171.20
ZHANG ALAN JIAN非交易过户受让注26,156,7166,156,7161.20
张艳霞--3,798,0360.74
小计一致行动人内部股份转让-184,454,07335.88
飞凯控股2021/9/2股份协议转让-26,000,000142,342,60427.69
ZHANG JUSTIN JICHENG--6,156,7171.20
ZHANG ALAN JIAN--6,156,7161.20
张艳霞--3,798,0360.74
夏时峰被动成为一致行动人注311,69011,6900.002
小计股份协议转让以及一致行动人增加-25,988,310158,465,76330.83
信息披露义务人2021/7/22-2021/9/2公司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158,465,76330.82

注:1、公司实际控制人ZHANG JINSHAN先生通过TAHOE INVESTMENT LIMITED持有塔赫(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塔赫”)100%的股权,为上海塔赫的实际控制人,飞凯控股与上海塔赫互为一致行动人。

2、因公司实际控制人ZHANG JINSHAN配偶王莉莉女士不幸离世,根据王莉莉女士生前遗嘱,其生前持有的公司12,313,433股股份及其派生权益由其未成年子女ZHANG ALANJIAN、ZHANG JUSTIN JICHENG共同继承,其中,ZHANG JUSTIN JICHENG继承6,156,717股及其派生权益,ZHANG ALAN JIAN继承6,156,716股及其派生权益。本次非交易过户手续于2021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

3、因夏时峰女士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ZHANG JINSHAN配偶,被动成为飞凯控股一致行动人,其持有公司股份11,690股。

(二)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权益变动前,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塔赫、王莉莉和张艳霞合计持有公司198,029,602股股份,占当时总股本38.26%。其中,飞凯控股持有173,207,404

股,占当时总股本33.46%;王莉莉持有12,313,433股,占当时总股本2.38%;张艳霞持有6,751,836股,占当时总股本1.30%;上海塔赫持有5,756,929股,占当时总股本1.11%。

权益变动后,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为158,465,763股,持股比例为30.82%(以2021年9月1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剔除对应时点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514,096,167股为依据计算,下同)。其中,飞凯控股持有142,342,604股,占当时总股本27.69%;ZHANG JUSTIN JICHENG持有6,156,717股,占当时总股本1.20%;ZHANG ALAN JIAN持有6,156,716股,占当时总股本1.20%;张艳霞持有3,798,036股,占当时总股本0.74%;夏时峰持有11,690股,占当时总股本0.002%。

综上所述,自2019年10月30日至2021年9月2日期间,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38.26%减少至30.82%,累计减少7.44%。

四、本次权益变动标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飞凯材料124,699,029股股份,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13,500,000股,占其持有飞凯材料股份的10.83%,占飞凯材料目前总股本的2.58%(以2023年5月17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剔除对应时点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524,208,980股为依据计算)。

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飞凯材料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其他权益变动披露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买入飞凯材料股份的情况;在前6个月内仅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艳霞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过飞凯材料非限售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减持数量(股)减持均价(元/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飞凯控股2022/11/23-2022/12/12集中竞价4,201,80017.590.80
张艳霞2022/12/8-2022/12/13集中竞价473,53417.270.09
合计4,675,33417.560.89

上述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艳霞的减持行为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了预先披露,并在实施减持计划的各阶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进展公告。除上述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艳霞的减持行为及本报告书披露的内容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未有其他买卖飞凯材料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飞凯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ZHANG JINSHAN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_________________

ZHANG JUSTIN JICHENG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_________________

ZHANG ALAN JIAN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_________________

夏时峰签署日期:2023年5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五:_________________

张艳霞签署日期:2023年5月18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注册证书等文件(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21-50322662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2999号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飞凯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ZHANG JINSHAN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_________________

ZHANG JUSTIN JICHENG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_________________

ZHANG ALAN JIAN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_________________

夏时峰签署日期:2023年5月18日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五:_________________

张艳霞签署日期:2023年5月1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2999号
股票简称飞凯材料股票代码30039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飞凯控股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住所中国香港
ZHANG JUSTIN JICHENG上海市浦东新区碧云路199弄****
ZHANG ALAN JIAN上海市浦东新区碧云路199弄****
夏时峰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1500弄****
张艳霞上海市宝山区菊盛路50弄****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比例下降□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上市公司实施回购公司股份计划、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公司可债券转股,公司总股本变动导致持股比例变化,以及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导致持股比例减少7.03%。)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变动前持股数量:合计持有158,465,763股,持股比例为30.82% 飞凯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数量为142,342,604股;持股比例为27.69% ZHANG JUSTIN JICHENG:持股数量为6,156,717股;持股比例为1.20% ZHANG ALAN JIAN:持股数量为6,156,716股;持股比例为1.20% 张艳霞:持股数量为3,798,036股;持股比例为0.74% 夏时峰:持股数量为11,690股;持股比例为0.00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变动数量:减少33,766,734股 变动比例:7.03% 变动后持股数量:合计持有124,699,029股,持股比例为23.79% 飞凯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数量为118,237,504股;持股比例为22.56% ZHANG JUSTIN JICHENG:持股数量为2,156,717股;持股比例为0.41% ZHANG ALAN JIAN:持股数量为2,156,716股;持股比例为0.41% 张艳霞:持股数量为2,136,402股;持股比例为0.41% 夏时峰:持股数量为11,690股;持股比例为0.002%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飞凯材料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飞凯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ZHANG JINSHAN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_________________

ZHANG JUSTIN JICHENG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_________________

ZHANG ALAN JIAN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_________________

夏时峰日期:2023年5月18日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五:_________________

张艳霞日期:2023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