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凯材料: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进展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5  飞凯材料(30039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3-091债券代码:123078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进展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或等值外币)(含,该额度含2023年前已履行但尚未全额归还的融资款项)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可循环使用。

针对上述综合授信,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或等值外币)(含)的担保,具体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为:(1)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自身提供担保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2)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担保进展情况

自2023年3月31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事项如下:

1、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

2023年6月19日,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签订《最高债权额度合同》,公司向其申请办理授信业务,南京银行同意为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债权额度,债务发生期间为自2023年4月11日起至2024年4月10日止。随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成显示”)、安庆飞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飞凯”)分别与南京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公司上述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权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2023年7月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成显示与招商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授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同的情形)》,和成显示向其申请办理授信业务,招商银行同意为和成显示提供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含循环额度及/或一次性额度),授信期间为12个月,即自2023年7月7日起至2024年7月6日止。同日,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和成显示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责任期间为担保书签署日起至每笔债权到期日另加三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8141125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2999号法定代表人:苏斌注册资本:51,566.9368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2年4月26日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高性能涂料研发与中试,自研技术的转让;集成电路制造封装焊接材料的研发与中试、加工、销售;光电材料的研发与中试、加工、销售;电子零件用及各种相关用途的环氧塑封成型材料的销售,化学品(危险品限许可证规定范围)、电子元器件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技术咨询、售后服务等相关的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危险化学品、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质检、安检管理等要求的,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许可后开展经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持股情况:安庆飞凯、和成显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合计(万元)471,422.91484,739.05
负债合计198,879.90213,652.01
所有者权益合计272,543.01271,087.04
项目2022年度(经审计)2023年1-6月(未经审计)
项目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53,929.3452,971.76
净利润26,737.771,679.00

以上财务数据为被担保人单体报表数据。

(3)经查询,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南京市秦淮区紫丹路16号中日合作创新园2号楼法定代表人:陈昭远注册资本:4,333.3333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2年06月18日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从事与显示材料有关的电子化学品(液晶材料)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本公司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情况:和成显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合计99,282.49103,186.20
负债合计40,021.2933,234,12
项目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59,261.2069,952.08
项目2022年度(经审计)2023年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99,031.9148,316.14
净利润25,069.3410,203.23

以上财务数据为被担保人单体报表数据。

(3)经查询,和成显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安庆飞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2)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

(3)债务人: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署的《最高债权额度合同》(编号:A0453372304240002);

(5)担保金额:主合同下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的最高人民币12,000万元债权金额;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各笔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延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延期协议重新约定的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及主合同之约定提前实现债权或解除主合同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

2、《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1)保证人: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3)债务人: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署的《授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同的情形)》(编号:2023年授字第210604719号);

(5)担保金额:主合同下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6,1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7%;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0,589.3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6%;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1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14%。上述担保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和成显示与南京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Ec153372304240008);

2、安庆飞凯与南京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Ec153372304240009);

3、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23年保字第210604719号)。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