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凯材料: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查股网  2023-11-28  飞凯材料(300398)公司公告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 就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飞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飞凯”)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在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飞凯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 能够提升公司现金资产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 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制订了《对外投资决策制度》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同时, 因投资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较小, 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苏州飞凯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 为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沈晓良(签字):

屠斌(签字):

唐仲慧(签字):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