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凯材料:关于“飞凯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1-30  飞凯材料(300398)公司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飞凯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债券代码:123078;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2、转股起止日期:2021年6月3日至2026年11月26日

3、暂停转股日期: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31日

4、恢复转股日期:2024年2月1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99号”文同意注册,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25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5,000,000.00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飞凯转债”自2021年6月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目前处于转股期。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吨OLED终端显示材料升华提纯项目”,并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所对应的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到其他募集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投资项目中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同时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飞凯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披露的《关于“飞凯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可转债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债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回售申报期间将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即自2024年1月25日开始暂停转股,至2024年1月31日止。

“飞凯转债”将在本次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2024年2月1日起恢复转股。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留意。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