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凯材料: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2-20  飞凯材料(300398)公司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2月20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鉴于公司根据相关工作的安排需要,需尽快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经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已豁免通知期限,会议于当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5人,董事长ZHANG JINSHAN先生、董事苏斌先生、董事孟德庆先生、董事王志瑾先生、独立董事屠斌先生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并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ZHANG JINSHAN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飞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相关规定,自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2月20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15.41元/股)的85%(即13.10元/股)的情形,已触发“飞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鉴于目前股价未能准确体现公司长期发展的内在价值,综合考虑公司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为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飞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不向下修正“飞凯转债”转股价格。

同时,公司董事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决定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次一交易日起未来六个月内(即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8月20日),“飞凯转债”如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以2024年8月21日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飞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飞凯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飞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