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凯材料:监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云扬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飞凯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凯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凯创”)向银行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香港凯创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满足其后续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运作效率以及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本次被担保对象香港凯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投融资等各方面对其进行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为香港凯创向银行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经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作废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作废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当前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相较于公司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已发生了较大变化,且2023年度公司经营业绩未
满足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达成本激励计划设定的后续业绩考核目标亦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不利于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作废相关限制性股票事项及相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作废相关限制性股票事项。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以上议案经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