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凯材料: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4-133债券代码:123078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进展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为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充分拓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渠道、增强公司整体融资能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或等值外币)(含,该额度含2024年前已履行但尚未全额归还的融资款项)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针对上述综合授信,公司向公司自身以及现有合并报表范围内、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或等值外币)(含)的担保,且担保额度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前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情形包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自身提供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股权质押、资产抵押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发生的担保事项如下: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2024年庆中银短贷保字028号),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庆飞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飞凯”)向中国银行申请的人民币2,1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庆飞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00662946452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住所:安徽省安庆市高新区香樟路9号
法定代表人:邱晓生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6月30日
营业期限:2007年6月30日至2032年6月29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表面功能材料销售;
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持股情况:安庆飞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合计 | 161,226.52 | 161,582.24 |
负债合计 | 78,971.17 | 72,263.1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2,255.35 | 89,319.05 |
项目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95,466.68 | 76,208.30 |
净利润 | 4,073.80 | 7,063.70 |
以上财务数据为被担保人单体报表数据。
3、经查询,安庆飞凯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
3、债务人:安庆飞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2024年庆中银短贷字028号);
5、担保金额:主合同下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的人民币2,100万元借款金额;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7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3%;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5,4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29%。上述担保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提供担保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编号:2024年庆中银短贷保字028号)。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