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利科技: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拟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判断立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提前收到了该议案的相关资料。本着勤勉尽责的审慎态度对前述议案和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我们认为: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审计的相应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完成审计工作,满足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赵贺春
柳习科张 骏
签字日期: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