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利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9 证券简称:天利科技 公告编码:2023-044号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4、历史沿革:立信中联前身为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29日,2013年经天津市财政局津财会[2013]26号文件批复同意,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立信中联。
立信中联成立于2013年10月31日,持有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1160796417077的《营业执照》,办公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C座10层。
5、业务资质:立信中联持有天津市财政局核发的执业证书编号为12010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号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核发的证书编号为08181001号《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立信中联持有财政部、证监会核发的证书序号为000388号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历。
6、投资者保护能力: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二)人员信息
2022年末合伙人47人,注册会计师25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25人。
(三)业务信息
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2,425.91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3,440.00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
(四)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及其从业人员截至 2022 年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中联近三年(2020 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0 年至今)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 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立信中联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五)项目组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于延国,中国注册会计师,对IPO项目、上市公司审计等方
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从业经历18年,其中证券从业经历18年,现为立信中联上海分所合伙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质量控制复核人:邓超,合伙人,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签字注册会计师:曹斌,中国注册会计师,对IPO项目、上市公司审计等方面具有一定的执业经验。从业经历5年,其中证券从业经历5年,现为立信中联上海分所项目经理,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及独立性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邓超最近三年均无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于延国和曹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六)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工作量以及事务所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中联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中联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有效保障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质量,同意聘请立信中联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中联具有为上市公司审计的相应执业资
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完成审计工作,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立信中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查,立信中联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中联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立信中联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聘任立信中联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