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利科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7,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人民币7,904,000元,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计算分配比例。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的时间距离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7,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6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4年6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吉阳中路580号青龙湖国际公馆1号楼13楼
咨询联系人:杨毓哲
咨询电话:0793-8330339
传真电话:0793-8171399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特此公告。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