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利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11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5 月11 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1 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1 日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吉阳中路580 号青龙湖国际公馆1 号楼13 楼1305 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磊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4 人,代 表股份89,425,2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557%。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股东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164 人,代表股份89,425,2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55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 代表161 人,代表股份820,2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4151%。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通 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1 人,代表股份820,2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4151%。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89,297,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2%; 反对4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5%;弃权7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3%。
同意692,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307%;反对4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278%;弃权7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15%。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89,297,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2%; 反对4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5%;弃权7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3%。
同意692,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307%;反对4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278%;弃权7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15%。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89,297,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2%; 反对5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8%;弃权7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0%。
同意692,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307%;反对5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36%;弃权7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57%。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89,310,2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4%; 反对3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7%;弃权7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879%。
同意705,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791%;反对3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79%;弃权7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30%。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89,294,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0%;反 对4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3%;弃权83,8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7%。
同意689,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0772%;反对4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059%;弃权8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17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6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300,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1%;反 对4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9%;弃权79,6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0%。
同意695,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7477%;反对4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474%;弃权7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49%。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89,294,2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5%; 反对6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4%;弃权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781%。
同意689,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0284%;反对6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615%;弃权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01%。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上投集团子公司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同意30,014,6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68%; 反对4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2%;弃权8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690%。
同意689,6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0772%;反对4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351%;弃权8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8%。
关联股东上饶市数字和金融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上饶银行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96,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9%; 反对4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8%;弃权8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924%。
同意691,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844%;反对4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49%;弃权8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70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森传、田博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天利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