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拓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7月14日上午10:30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祝龙田北路8号劲拓高新技术中心(劲拓光电产业园)研发中心15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7月10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新杰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陈东先生、张春发先生、林挺宇(Lin Tingyu)先生、彭俊彪先生和余盛丽女士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全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
为积极整合产业链优质资源、以及通过对外投资为公司创造收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劲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彤投资”)本次拟受让深圳市华育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育时代”)持有的东阳市中经科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中经科睿”)之有限合伙人份额,即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5,000万元认购中经科睿之基金份额。根据中经科睿《有限合伙协议》,中经科睿的投资目标为科睿斯半导体科技(东阳)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中经科睿于2023年4月12日登记设立,注册资本30,000万元,有限
合伙人华育时代尚未实缴出资。劲彤投资本次0对价受让其所持标的企业的16.67%财产份额,与华育时代交易金额为0元。本次受让中经科睿财产份额后,劲彤投资对中经科睿认缴出资金额为5,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75%。本次投资事项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劲彤投资将根据中经科睿《有限合伙协议》约定履行实缴出资义务。根据《合伙企业法》、中经科睿《有限合伙协议》规定,本次投资后,劲彤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根据中经科睿《有限合伙协议》及其他合伙人书面说明,中经科睿其他合伙人均放弃华育时代向公司子公司转让有限合伙份额之优先购买权。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有关部门事前审批,不存在实施的前提条件或障碍。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