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拓股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于2024年2月2日上午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祝龙田北路8号劲拓高新技术中心(劲拓光电产业园)研发中心15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集,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刘光辉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23人,代表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表决权份额24,545,197.80份,占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解锁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以2019年-2021年营业收入均值、2022年营业收入值两者孰高为基准,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2、以2022年半导体专用设备业务营业收入值为基准,2023年半导体专用设备业务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且2023年半导体专用设备业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5,000.00万元(上述“营业收入”相关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公司2024年1月30日发布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及业绩预计的具体情况,预计2023年度公司层面的考核目标未能达标,当前难以实现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初衷。考虑参与员工的资金占用成本,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征求参与员工意见后提议,提请持有人会议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提前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决策。表决情况:同意24,545,197.8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0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清算和财产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持有人会议拟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现持有人会议授权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清算和财产分配。
本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后续公司将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择机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的全部2,960,820股标的股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后,以出售所获剩余现金资产为限进行分配:
1、上述所获现金资产不存在收益或出现亏损的情形下,按持有人持有可参与本次分配的份额占全体持有人持有可参与本次分配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2、上述所获现金资产存在收益的情形下,首先,返还持有人持有可参与本次分配的份额对应的出资额;其次,收益部分归属于公司,公司可以该部分收益为限,依据持有人持有可参与本次分配的份额对应的出资额以及出资期限,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进行补偿。
表决情况:同意24,545,197.8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份额总数的0.0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00%。
三、报备文件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