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拓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股网  2024-08-10  劲拓股份(30040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400 证券简称:劲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及视频会议时间: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祝龙田北路8号劲拓高新技术中心(劲拓光电产业园)研发中心15楼第一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19日(星期一)。

8、出席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19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2.00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8月22日(星期四)(8:30-12:00,14: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祝龙田北路8号劲拓高新技术中心(劲拓光电产业园)研发中心15楼证券投资部。

4、注意事项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应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2024年8月22日(星期四)下午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邮件(zqtzb@jt-ele.com)、传真(0755-89481574)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二)会务联系

联系人:陈文娟;

联系电话:0755-89481726;

传真:0755-89481574;

邮箱:zqtzb@jt-ele.com;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祝龙田北路8号劲拓高新技术中心(劲拓光电产业园)研发中心15楼证券投资部。

(三)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准时参会。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10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00;

2、投票简称:劲拓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股东联系电话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电子邮件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联系电话代理人地址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8月22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送达、邮寄、邮件(zqtzb@jt-ele.com)或传真(0755-89481574)到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祝龙田北路8号劲拓高新技术中心(劲拓光电产业园)研发中心15楼证券投资部,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单位承担。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2.00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项中打“?”按废票处理。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及数量: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