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生物:关于不向下修正”花园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花园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重要提示:
1、截至2023年5月16日,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触发“花园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花园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花园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日起未来三个月内(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8月16日),若再次触发“花园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期间从2023年8月17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花园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花园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2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1,2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120,000.00万元可转债已于2023年3月2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花园转债”,债券代码“123178”。
根据《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相关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2023年9月11日至2029年3月5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5.19元/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3年5月16日,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即低于12.91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鉴于“花园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距离6年的存续期届满尚远,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股价走势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花园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花园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日起未来三个月内(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8月16日),若再次触发“花园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期间从2023年8月17日
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花园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花园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