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生物:关于“花园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花园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1、转股起止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2029年3月5日
2、暂停转股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4日
3、恢复转股时间:2024年5月27日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52号”文同意注册的批复,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2,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20,0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120,000.00万元可转债于2023年3月2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目前,“花园转债”处于转股期。公司于2024年5月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及“花园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花园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可转债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可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将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即自2024年5月20日开始至2024年5月24日止。
“花园转债”将在本次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2024年5月27日起恢复转股。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关注。特此公告。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