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色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8-13  宝色股份(300402)公司公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与通讯方式送达给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爱武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监事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及骨干员工的责任心、使命感,更好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具备科学性和合理性,能够达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