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色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的公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9号)同意,公司本次向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618,49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7.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9,999,998.1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4,494,884.28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5,505,113.82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
月
日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457号《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宝色(南通)装备有限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宝色(南通)装备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设及注销情况如下:
| 户名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账户状态 |
|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江宁支行 | 76550180809229119 | 宝色(南通)高端特材装备智能制造项目 | 正常使用中 |
|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城南支行 | 93120078801900001256 | 宝色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正常使用中 |
|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 4301015529100765335 | 宝色舰船及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提质扩能项目 | 正常使用中 |
|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江宁支行 | 0178220000005677 | 补充流动资金与偿还债务项目 | 本次注销 |
| 宝色(南通)装备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江宁支行 | 76550180805025582 | 宝色(南通)高端特材装备智能制造项目 | 正常使用中 |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鉴于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江宁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0178220000005677)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便于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销户时的账户余额15,578.07元(利息收入)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其对应的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案文件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文件。特此公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