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宇集团: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汉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5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中天运始建于1994年3月,2013年12月完成转制,取得《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同意设立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批复》(京财会许可[2013]0079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1门701-704
首席合伙人:刘红卫先生
2022年末,中天运拥有合伙人68人,注册会计师41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93人。
2021年度,中天运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74,727.1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50,779.1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6,714.98万元。2022年度,中天运拥有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57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5,54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天运已统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天运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天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管盛春,200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审计工作,2019年12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19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利,2021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11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19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晓红,1997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5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10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22年12月开始担任本公司审计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行分的情形。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晓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021年3月,马晓红因年报审计项目个别审计程序不到位被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3、独立性
中天运及签字项目合伙人管盛春、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利、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晓红不存在可能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天运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中天运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天运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天运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审计业务过程中,该事务所能够保持客观、独立、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中天运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天运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中天运具备证券、期货相关的执业资格和资质,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
审计经验,其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提供了较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中天运按要求购买了职业责任保险金,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
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3)该所诚信记录良好,也不存在可能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4)经审慎判断,我们同意续聘中天运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