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宇集团: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5月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池文茂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列席3人。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
根据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同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川科技”)未来发展规划,并充分调动同川科技管理层及相关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公司计划由同川科技通过增资方式对沈晓龙、同川共创技术(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沈晓龙及同川科技其他核心员工成立的持股平台,以下简称“同川共创”))进行股权激励。为支持同川科技发展,公司放弃对同川科技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
本次新增注册资本1,262.75万元,分别由沈晓龙认缴505.10万元,同川共
创认缴757.65万元,同川科技注册资本将增加至6,887. 75万元。公司对同川科技的持股比例由60%变更为49.000036%。本次增资完成后,同川科技不再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增资能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同川科技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促进同川科技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同川科技的本次增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