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宇集团: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浩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浩)
本人(王浩)曾担任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慎地行使公司及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浩,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6月至1997年2月,任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资源所室主任、教授级高工;1997年3月至2001年3月,任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资源所总工程师、教授级高工;2001年4月至2013年8月,任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资源所所长、教授级高工;2013年8月起,任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流域水循环模拟与调控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2018年4月起,任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至2023年11月,任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2023年12月,任汉宇集团独立董事。
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的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12月19日,期间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5次。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任职期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董事会投票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5 | 5 | 0 | 0 | 同意 | 2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曾任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秘书人选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了审查。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主要对公司定期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各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客观的判断和决策,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进行严格监督。线上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了解股东所关注的问题,监督股东大会决议落实情况。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并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核,重点关注定期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动及波动原因的解释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异常情况等方面,并对定期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因原服务的年度审计机构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审计委员会提议变更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的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负责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及相关工作。
2023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请致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人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完成了换届选举,并聘任新一届的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2023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何嘉瑶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的议案》,同意本次提名的董事会秘书人选,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3年7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2023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考尚民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的议案》,同意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3年11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人对上述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动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浩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