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宇集团: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阳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将位于江门市江海区龙溪路274号3幢1、2层整层、4栋2层连廊(自编2层连廊C2)、2幢1层(自编102#,不含1栋1层连廊)、1栋1层连廊(自编连廊A102)、1栋1层连廊夹层(自编连廊A102夹层)、1栋2层连廊(自编连廊A201)及部分设备出租给深圳市同川科技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拟租赁面积为11,936.95平方米(含公摊),拟租赁期限为3年,合同租金总金额为906.3324万元(含设备租金)(含税),预估租赁期限内产生水电费约为700万元(含税)。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上述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公司
与关联法人发生上述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价格遵循市场公允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将对上述事项履行监督职责。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