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济医药: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04 证券简称:博济医药 公告编号:2024-059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4年5月10日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00,000股
3、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人数:2人
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5.46元/股
5、股权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股票种类: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预留授予日:2024年3月19日。
4、预留授予价格:5.46元/股(调整后)。
5、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如下: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占本计划草案公告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占目前公 |
数量(万股) | 时拟授予权益总数的比例 | 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
1 | 公司核心骨干人员(2人) | 20 | 5.7143% | 0.0524% |
合计 | 20 | 5.7143% | 0.0524%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人士。
6、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数量占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7、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对发生第(1)条规定情形负有个人责任的或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6三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5%;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0%。 |
注:“营业收入”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以上业绩考核目标不属于公司对投资者作出的业绩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分,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考评结果 | A | B | C | D |
评分 | 100-85分 | 84-75分 | 74-60分 | 60分以下 |
个人解除限售比例 | 100% | 90% | 80% | 0 |
如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未解除限售部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完成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一致。
三、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日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
四、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3月19日,上市日期为2024年5月10日。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加 股数(股)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6,636,426 | 27.91% | 200,000 | 106,836,426 | 27.95%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5,368,812 | 72.09% | 0 | 275,368,812 | 72.05% |
总股本 | 382,005,238 | 100.00% | 200,000 | 382,205,238 | 100.00% |
注:1、本次股份结构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数据为准。
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后,按新股本382,205,238股摊薄计算,2023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0637元。
七、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3月25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司农验字[2024]23009110032号)。经验证,截至2024年3月22日止,公司已收到2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款项合计人民币1,092,000.00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