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济医药: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博济医药 |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晟 | 联系电话:020-66338888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鑫 | 联系电话:020-66338888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自承接持续督导工作后,保荐机构每月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变动情况和大额资金支取使用情况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未列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其决议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列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其决议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列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其决议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现场检查未发现重大问题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3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3年12月22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募集资金使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募投项目“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DMO)平台建设项目”、“创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及“临床研究服务网络扩建与能力提升项目”存在延期,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已审议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已出具核查意见。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首发时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减持股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首发时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首发时关于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2020年再融资时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2023年再融资时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2023年再融资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2023年再融资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发行认购股份数量及金额、资金来源等相关事项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2023年5月,公司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变更为黄晟、杨鑫。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 2023年9月,广发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
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决定书》(〔2023〕65号),指出广发证券在美尚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业务中未勤勉尽责,构成违法。证监会对广发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943,396.23元,并处以943,396.23元罚款;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7,830,188.52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此,广发证券已按期缴纳罚款,同时深刻反思过往执业中存在的不足,持续遵循合规稳健的经营理念,进一步强化投行业务内控机制,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全面提升投行业务质量。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公司原副总经理马仁强先生因误操作个人证券账户,导致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违规减持公司股份1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027%,并于2023年5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马仁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董事会知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实了相关情况。经公司核实,此次减持行为不构成短线交易;未发生在窗口期内;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法规的学习,积极督促相关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加强账户管理,审慎操作,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晟 杨鑫
保荐机构(公章):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