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济医药: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个行权期的相关行权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可行权比例分别为股票期权授予总量的30%、30%和40%。本次行权为第二次行权,行权方式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实际可行权人数为64名,可行权股票期权共计916,860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
一、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具体安排如下:
1、期权简称:博济JLC4。
2、期权代码:036497。
3、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自主行权股票期权共916,860份。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可自主行权的期限为2024年6月18日-2025年6月5日。激励对象必须在可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有效期结束后,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不得行权,将由公司统一注销。
4、行权价格(调整后):8.73元/份。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5、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承办券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6、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二、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股票期权可行权激励对象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三、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经营能力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激励计划,如果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916,860股,同时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影响数据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2、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并已在股权激励计划等待期开始进行摊销。本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对期权估值方法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的相关情况
1、公司董事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2、经核查,本次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票期权行权后,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五、后期信息披露相关安排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六、其他说明
1、本次自主行权将在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生效。
2、公司已与激励对象就自主行权模式及承办券商的选择达成一致,并明确约定了各方权利及义务。承办券商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本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3、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如全部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行权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的条件。
特此公告。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