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济医药: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作废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万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 2024年3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开征集投票权。
2、 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4月1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 2024年4月8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出具《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确定2024年4月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授予29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62元/股。
4、 2024年6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完成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同意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归属价格由
6.62元/股调整为6.61元/股。
5、 2024年10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作废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万股。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1名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作废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五、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以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激
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尚需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