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济医药: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由董事长王廷春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自愿性披露标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为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结合公司当前的经营管理情况,同意取消公司此前针对日常经营合同制定的自愿性披露标准,公司后续日常经营合同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