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隆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0-24  科隆股份(300405)公司公告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7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艳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1)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议案2)

本次会议同意喻明振女士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聘任王宁女士(简历详见《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建立<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3)

为有效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