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强生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有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强生物”)股份354,6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1%,“总股本”为截至2023年5月5日收盘时的数据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SHENG DAN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8,6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5%。
持有公司股份116,2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0%)的高级管理人员双赫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9,0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5%。
持有公司股份186,5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2%)的高级管理人员刘伟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6,6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8%。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SHENG DAN,高级管理人员
双赫、刘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任职情况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1 | SHENG DAN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354,687 | 0.061 |
2 | 双赫 | 副总经理 | 116,212 | 0.020 |
3 | 刘伟 | 财务总监 | 186,538 | 0.032 |
注:1.以上“总股本”为截至2023年5月5日收盘时的数据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2.上表中百分比均为四舍五入后的数据。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份减持计划
序号 | 股东名称 | 拟减持方式 | 本次拟减持的原因 | 股份来源 | 拟减持期间 | 拟减持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数量 (股)(不超过) |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 | SHENG DAN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 | 个人资金需求 | 股权激励计划被授予的股份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 88,672 | 0.015 |
2 | 双赫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 | 个人资金需求 | 股权激励计划被授予的股份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 29,053 | 0.005 |
3 | 刘伟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 | 个人资金需求 | 股权激励计划被授予的股份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 46,635 | 0.008 |
注:1.以上“总股本”为截至2023年5月5日收盘时的数据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2.上表中百分比均为四舍五入后的数据。
3.窗口期不得减持。
4.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2、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最终是否按期实施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因此尚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如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在相关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SHENG DAN,高级管理人员双赫、刘伟分别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