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电气: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07 | 证券简称:凯发电气 | 公告编号:2023-013 |
债券代码:123014 | 债券简称:凯发转债 |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近期将届满,为顺利完成第六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以及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 名,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股东大会选举股东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提名(监事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
(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书面提名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二)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提名人应在 2023 年 4月 21日 16:00 前以书面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在上述提名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提名的股东代表监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监事职责;
(四)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人代表,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末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于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9、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10、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提名人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提名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的履历表(需监事候选人签字)、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文件。
5、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的真实、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二)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要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如有,原件备查)。
(三)提名人向公司监事会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者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 2023年 4月 21日 16: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瑞瑾
2、电话:022-60128018
3、传真:022-60128001-8049
4、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环外)海泰发展二路15号凯发电气
5、邮编:300392
特此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件: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表 | |||||||
推荐人 | 推荐人联系电话 | ||||||
证券账户 | 持股数量 | ||||||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任职资格: 是/否符合 本公告规定 的条件 | |||||||
简历(包括 学历、职称、 详细工作履 历、兼职情 况等) | |||||||
其他说明 (如有) | (注: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 ||||||
推荐人: (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