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电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05  凯发电气(300407)公司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年5月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孔祥洲先生(单独直接持有公司16.92%股份)提交的《关于提请新增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函》,书面提请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增补到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孔祥洲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6.92%的股份,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且临时提案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的决议事项,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依据相关规定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孔祥洲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特此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