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电气: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30  凯发电气(30040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407证券简称:凯发电气公告编号:2023-042
债券代码:123014债券简称:凯发转债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305,105,0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1,525.525375万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014;债券简称:凯发转债)处于转股期内,自2023年1月1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6日)由可转债转股新增的股份将按照利润分配方案进行权利分派。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5,114,6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合计派发现金1,525.573310(含税:扣税后,QFIL、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派0.450000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6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将由8.03元/股调整为

7.98元/股,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二路15号

咨询联系人: 王瑞瑾 张磊

咨询电话:022-60128018

传真电话:022-60128001-804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