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集团: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08 证券简称:三环集团 公告编号:2023-27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6月20日以专人送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全体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李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审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由于公司需尽快召开董事会会议,现提请董事会豁免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时限。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李钢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马艳红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选举李钢先生、张万镇先生和蒋利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李钢先生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2、选举蒋利军先生、张万镇先生和温学礼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蒋利军先生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选举温学礼先生、张万镇先生和苏彦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温学礼先生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4、选举苏彦奇先生、李钢先生和温学礼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苏彦奇先生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以上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马艳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邱基华先生、刘杰鹏先生、刘德信先生、郑可城先生、孙健先生、郑镇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洪玉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吴晓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原副总经理黄雪云女士和原董事会秘书徐瑞英女士届满离任,公司对黄雪云女士和徐瑞英女士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郭泓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郭泓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郭斯达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郭斯达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21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1、马艳红先生,198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自2007年起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MLCC事业部副总经理、MLCC事业部总经理。截至目前,马艳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3,5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邱基华先生,197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研究院院长。自2000年起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PKG事业部副总经理、研究院副院长。
截至目前,邱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6,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刘杰鹏先生: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自2002年起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光器件事业部副总经理、手机部品事业部副总经理、手机部品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生产供应部副总监、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杰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2,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刘德信先生:196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自1990年起在本公司工作,历任研究中心主任、销
售部总监。截至目前,刘德信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66,88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郑可城先生:198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监。自2008年起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人资部助理总监、人资部副总监、MLCC事业部副总经理、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信息安全部总监。截至目前,郑可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孙健先生:198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南充研究院院长。自2009年起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研究院主任、副院长。
截至目前,孙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郑镇宏先生:198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手机部品事业部总经理。自2006年起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光器件事业部总经理、本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郑镇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8,5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王洪玉女士:198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自2009年起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财务部副总监、财务部常务副总监。
截至目前,王洪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6,5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吴晓淳女士:198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部常务副总监。自2007年起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审核部总监助理、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吴晓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6,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68-6850192
传真:0768-6850193
电子邮箱:dsh@cctc.cc
10、郭泓女士:199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审核部经理。自2014年起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审核部证券专员。
截至目前,郭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
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68-6850192传真:0768-6850193电子邮箱:dsh@cctc.cc
11、郭斯达先生:199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内部审计部负责人。自2015年起在本公司工作,历任人力资源部和信息安全部专员、人力资源管理部高级经理。截至目前,郭斯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