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不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 年12 月5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财会(2025)32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 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 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 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规定自2026 年1 月1 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 2026 年1 月1 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的相关规 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 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营业收入、 净利润、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