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氏技术: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3  道氏技术(300409)公司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公告披露之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2023年4月24日的总股本581,666,9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9,083,346.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81,666,9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30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5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1*****526荣继华
200*****151梁海燕
301*****040张翼
401*****076王海晴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22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 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因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七、 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怡水三路1号1座

咨询联系人:刘小兰

咨询电话:0757-82260396

传真电话:0757-82106833

八、 备查文件

1、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3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