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氏技术: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6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6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本次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能保证公司规范运作,能公允地反映2023年半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批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其他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规担保事项。
四、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要求,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以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该机构已经连续为公司服务多年,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历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费用合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我们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6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彭晓洁 | 郜树智 | 秦伟 |
2023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