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氏技术: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道氏技术 |
保荐代表人姓名:汤泽骏 | 联系电话:020-88831255 |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愉婷 | 联系电话:020-88831255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保荐人每月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使用情况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交易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无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6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是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道氏技术2023年1-6月营业收入 3,337,559,677.26元,同比下降10.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994,976.90元,同比下降116.30%。 经了解,报告期内道氏技术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主要是由于行业竞争水平加剧,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主要原材料成本的下跌幅度滞后于产品价格下调幅度,导致公司盈利能力承压,同时公司积极拓展海外业务因而相关管理费用有所增加。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保荐人已提请道氏技术管理层关注业绩变动的情况及导致业绩为负的因素,并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加以改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人也将对公司上述情况进行持续关注和督导。 |
9.持续督导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3年1月9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本次培训就信息披露、股份买卖等方面内容进行了重点培训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2、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道氏转02)于2023年4月25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此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汤泽骏先生和刘愉婷女士;民生证券为更好地开展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指派刘愉婷女士接替陈思捷先生的工作,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1、2023年8月1日,道氏技术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函[(2022)020270号],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认识到自身存在不足,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学习,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以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2、2023年8月1日,民生证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口头警示通知单,对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业务负责人王学春,保荐代表人蓝天、刘愉婷实施了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保荐人已经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整改。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汤泽骏 | 刘愉婷 |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9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